泉:经适房出现大量剩余 本科毕业满两年可购
2009年6月30日 08:09 来源:海峡都市报 陈丽娟 曾小琴

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对市区4宗经适房剩余房源处理问题的复函提出,泉州4宗经济适用房剩余房源将适当调整申购条件,组织再次摇号销售。

历经两次公开摇号,泉州市区4宗经济适用房销售仍不尽如人意。记者昨天获悉,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对市区4宗经适房剩余房源处理问题的复函提出,泉州4宗经济适用房剩余房源将适当调整申购条件,组织再次摇号销售。

新政调整的申购条件主要包括:申购对象扩展到中等收入家庭;符合申购条件的年限调低等。另外,“夹心层”将受惠于新政,今后凡在中心市区工作满2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的大学生也可申购经适房。这4宗经适房的申购将不受辖区限制,申购对象可自由选择一处申购。

[方案解读]

4宗经济房

2000余套房源

泉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员介绍,去年泉州推出4宗经济适用房,分别是江南花园城、城东片区、洛江杏园小区、见龙亭小区,总套数2942套。经2次公开摇号,目前4宗经适房仍剩余房源2000多套。基于此,市里就出台了4宗经适房剩余房源的处理方案。

单身人员晚婚

就可申购

据介绍,想要申购的市民必须符合3大申购前提: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户;上一年度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总和在126502.5元以下(单身申购对象减半);单身申购对象应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年龄计算点为2009年5月31日)。

此次新政分配对象涉及7类人群: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1年以上(原政策为5年以上)的居民;民营企业内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由企业聘任,且在泉州市区工作满2年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原政策为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持有泉州中心市区《暂住证》满5年以上(原政策为8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2年及以上(以毕业证为准),在中心市区工作的毕业生;在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干部、职工;驻泉部队干部(家属须在泉州中心市区工作),驻中心市区干部(含未婚),四级以上士官(家属户籍在泉州中心市区);经市、区两级人事部门认定的引进的中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外来人员在泉州中心市区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满2年的经营者。

此外,按照新政,申购对象不受辖区限制,只要符合上述申购条件及分配供应对象要求的,即可在4宗经适房中任选一处申购。若再一次摇号销售,确定申购对象后还有剩余房源,则由开发单位于今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人,按“先来先售”原则直接销售,不再组织公开摇号。

申购年限调低

新政覆盖“夹心层”

新出炉的4宗经适房剩余房源申购条件与对象,与之前所公布的政策,主要作了哪些方面的调整?

据泉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员介绍,经过前两次摇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有所保障,所以这次新政取消了人均自有私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18平方米)的要求。

“这次调整,还将新泉州人的住房问题一并纳入,更多倾向于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居有其屋’。”该人员介绍,新政新增了一条外来人员的申购条件:今后外来人员在泉州中心市区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满2年的经营者,只要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就可申请购房。

这次调整的亮点,在于合理解决单身职工等“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只要符合申购经适房3方面条件,在中心市区工作,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2年及以上(以毕业证为准)也可购买。

(编辑:163house)

网易房产·购房新视角house.163.com
编辑:赖真平 陈丽燕 杨小端
主编邮箱 : 163housexm@163.com 热线:0592-5234478 给房产频道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