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印发 因地制宜打造温泉产业集聚区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表示,到2025年,矿产资源开发有序规范,矿山数量得到有效调控,矿业结构和布局持续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一步提升,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符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求的节约、高效、绿色、和谐、可持续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基本形成。
据了解,厦门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储量和矿泉水资源,开采价值较高。截至2020年,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23种,探明资源储量矿产11种,主要为地热、矿泉水、建筑用花岗岩、饰面用花岗岩、高岭土等矿产。探明矿床91处,其中大型14处、中型7处,其余均为小型。已开发利用的矿种为地热、矿泉水、建筑用花岗岩和饰面用花岗岩。全市年产地热49.13万吨、矿泉水1.2万吨,矿业总产值约1300万元,其中,地热矿约占70%、矿泉水矿约占30%。
《规划》提及,根据厦门市地热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规划,厦门市地热资源重点发展区域分布于湖里区禾山街道(钟宅地热)、集美区杏林街道(杏林湾地热)、海沧区东孚街道(东孚地热)、同安区洪塘镇(洪塘地热)、汀溪镇(坤泽洋地热)、翔安区新圩镇(云头地热)、民安街道(内垵地热)、金海街道(东山地热)等所辖行政区域内。厦门可因地制宜开发地热资源,具备条件的可打造温泉产业集聚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区范围内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监督和管理。
通知原文如下: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地热、矿泉水、海砂的勘查开发和利用,认真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快绿色矿业发展,助力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
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市场配置”的原则,加大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开发利用模式,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要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管控作用,严格落实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开采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规划和各类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要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勘查开发秩序,确保实现规划的目标任务。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0日
资料来源: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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