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严禁预售资金“体外循环”
5月2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从四个方面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即实行专户管理、规范资金缴存、完善使用管理和强化风险防控。《通知》提到,即日起各地要全面排查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严防企业违规使用预售资金,引发新的项目风险,检查和处置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省厅。
具体通知如下:
资料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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