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3万元!厦门市“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已受理17笔
7月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推行“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购买在押期间的二手房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我市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二手房预告转移登记后,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日,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已成功发放首笔“带押过户”模式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9.4万元。截至目前,已受理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17笔,1204.3万元。
分享到:
为您推荐
- 推荐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时尚
- 科技
- 军事
- 汽车
- 房产
+
加载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