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便利了!厦门全面实施不动产“带押过户”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交易和登记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的通知》(下称《通知》)。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
图源厦门晚报
据介绍,目前“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处”已覆盖厦门全市商业银行,均可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
图源厦门晚报
“带押过户”可以实现“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方便买卖双方,落地后能够起到一举多得的积极效果。对售房者来说,可以解决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还贷资金筹措难等问题,节约资金成本。对买房人来说,可以减少交易环节,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看,可以促进交易,使市场循环更加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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