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再度下调!厦门岛内首套首付降至20%
最新重磅!!!
厦门岛内首套首付比例
由25%降至20%
4月17日起执行
政策内容如下:
1、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购买岛内两区(思明区、湖里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
2、政策自2024年4月17日(含4月17日)起执行,即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4年4月17日(含4月17日)后的按照新政策执行。其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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